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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September 16, 2006

獨步蠢界 (3):優先認股權

今天一早起床,IRC 上就有人丟筆者訊息「奇摩獲無名小站優先認股權」。兩日兩變,到底什麼消息是真的呢?現在的新聞媒體不愧是「謠指部」啊,每天都可以放"市場消息"、"據說"呢。

其實要寫本文前,內心有一番交戰。筆者著實認為這則新聞中,有名大站的說法非常好笑,應該放上來讓大家笑一笑。但心中,又有另外一個聲音說:「根據謠指部消息來寫評論是非常不妥的行為」。讓我好生為難 ....

不過,當筆者在網路上亂逛,看到 wikipedia 上這個 有關於「有名大站」的討論頁,寫著
關於您所說的真實性問題,在維基百科對條目重視的是可供查證(有無資料來源或是有無公信力媒體的報導,以此標準論壇與部落格文章並不在標準之內),而非真實性問題(除非該觀點已經被公信力足夠的媒體報導)
這個回文讓筆者靈光一閃,如此講究條目要有「好的來源」以及考據嚴謹的 wikipedia,都說「謠指部」應是具有公信力媒體的報導。我應該做的,還是把心裡那股聲音壓下去,昧著良心來寫這篇文章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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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於遙指部發佈的消息總是不十分準確,但有時又可從非常主觀的文筆依稀看出幾分端倪。所以,當我們閱讀報導的時候,絕對不能全盤相信,要先理性的用邏輯推導,找出互相矛盾的地方,這才真正是接收資訊的王道。如果邱液先生說啥你就信啥,那你絕對只適合看笑話 :)


1. 首先,我們要研究文中的「口頭承諾」到底是什麼。

筆者印象中白金會員認股權這一直是書面承諾,而且還長期掛在該站官方網站上。(備份圖)。筆者國文成績還不錯,依稀記得「口頭承諾」的意思是指用「嘴巴」做出承諾。如果真要說「口頭承諾」,一一打電話約定這才算吧?但是筆者在網路上找到的,卻都是該公司用文字所撰寫的公告。這是筆者的備份檔:[無名]認股權說明[白金] 白金會員就有優先認股權[資訊] 無名小站回收白金會員優先認股權。難道「大股東賈伯伯告訴該公司主管他本人的意思」才是報導中的「口頭承諾」?

2. 而「口頭承諾」到底有沒有法律效益?

答案是有的。這是筆者 google://"口頭承諾" "法律效益" 得出來的一篇文章備份「締約的基本法律概念--要約、承諾」。民法 153 條的解釋是「口頭承諾也算契約的一種」,有名大站銷售白金會員的這種情況也適用。各位如果不清楚的話,可以請教念法律系的鄉民,它們會給你們很清楚的答案。

3. 既然有法律效益,那為何該站一下說有,一下說沒有?

其實這一點筆者也不太清楚它們為什麼要這樣做。不過根據筆者一路在旁觀察的結論,他們在面對使用者質詢時,會一直保證「白金會員的優先認股權絕對有效」。但在上週刊、報紙媒體時,則會一直強調「白金優先認股權只是口頭承諾」,企圖塑造無效的假象。我也不知道它們想幹嘛,拜託它們的法律顧問盯緊一點公司發言人吧 XD

4. 白金會員和雅虎奇摩誰的認股權比較優先呢?

相信這是各位買白金會員的鄉民最關心的話題吧?不過該公司應該會比較上一題的邏輯,對白金會員說「白金會員比較優先」,對雅虎奇摩說「雅虎奇摩比較優先」XD。或者它們根本不勝其擾,認為股票很多,直接說「大家一樣優先」。那既然大家一樣「優先」,那「優先」還叫「優先」嗎 0rz?而且這會造成一個問題,該公司根本不賣股票,它們直接賣「優先認股權」,這個比較好賺 XD

不過簽訂那麼多「優先認股權」(雅虎奇摩兩億)也有一個麻煩,如果大家還記得國中歷史,滿清末代皇朝的「最惠國待遇」造成了....XD

5. 站長對這兩天的報導有什麼看法?

其實,在 137 期數位時代大規模的曝光以及這兩天的報導。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它們想賣,或是想吸引創投,眾說紛紜。但筆者的想法一直傾向後者。而且一開始我就相信該公司的說法,認為並沒有要賣。

為什麼?因為據筆者長期的觀察,該公司的六位主管,當初一開始就非常堅持要自己當老闆作主,造成跟每家公司都談不攏而無法出走交大的窘況,還好最後遇到「天使投資人」賈伯伯投注資金。以前一樣,現在還是一樣,一路走來,始終如一。

但 是,其實有名大站最值錢的卻是它的厚底子( only user base),只可惜銷售創意非常的侷限。因為它們只會強迫推銷 membership 和廣告而已。再加上該公司主管一直做出「獨步蠢界」的自殺手段,不斷殺死自己最賣錢的 user base。市面上相信很多公司想買該公司,但是不想買經營主管,因為他們只會自殺。

但是,如果開出這樣的條件,該站六位股東是不會答應要賣的。所以在昨天的報導公開後,筆者還是認為七億併購只是一項謠言,根本沒有要寫入笑話集內,它們只是想要引入資金或哄抬身價而已。果不其然今天刊出變成兩億優先認股權 XD

6. 那為什麼之前說「獨步蠢界」只有兩集,今天又出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第三集呢?

因為這一招「優先認股權」非常非常的好笑,我真的忍不住想寫。還記得前不久,該站就因為用類似詐術的方式,欲偷偷收回白金會員優先認股權,而吵的沸沸揚揚,大大殺傷使用者對它們的信任。今天又來了一個對白金會員徹底翻盤不認帳的報導,這不是要把信任砍到0才甘心嗎

它們根本忘了Web 2.0 的 base 是什麼 ? 使用者所賦予的價值

再 者,如果有名大站以後如果後悔自己做出這麼蠢的事讓使用者跑光光,想把公司賣掉 ...哈哈。它們已經先「保證」給雅虎奇摩兩億的優先認股權(或者以後甚至也用同樣的方式給其他公司認股權)了。誰敢買一個有很多股權爭議的公司呢?尤其 是優先者內還有一個台灣網路界龍頭雅虎奇摩?

「優先認股權」果然是非常非常非常獨步蠢界的手段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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